招 标 公 告
一. 工程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74号703房室内装修工程
二. 建设单位:广州广一集团有限公司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788号
联系人:罗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9779969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74号703房
四. 工程规模:小型
五. 要求工期: 30 日历天
六. 质量要求:合格
七. 招标内容:按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承包施工图纸中包含的 室内装修 等项目。
八. 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图纸大包干方式。
九. 招标控制价: 38333.70 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十. 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一. 发布公告时间:2017 年 09 月15 日至2017 年 09月22日
(投标申请人必须带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在发布公告时间内到建设单位处进行投标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图纸)。
十二. 递交投标资料时间:自2017年09月25日14时00分至2017 年09月 26日12时00分前(建设单位不接受逾期递交的投标资料)。
十三. 开标时间: 2017 年 09 月 29 日15时。
十四. 投标资料要求:
1、 投标资料封面(注明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委托人姓名、委托人手机号码等)
2、 投标资料目录;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审复印件;
4、 投标报价书(见附件,必须后附投标预算书)。
---以上1至4项资料的复印件要求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在骑缝处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否则其投标资料将视作无效。递交投标资料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须到场,并带备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
十五.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开标时,先检查各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密封性,对密封完好的 投标资料进行开启,然后宣读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最后将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由高至低依次排列,选定投标报价最低且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其投标价即为中标价。若投标报价最低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则通过抽签方式产生中标单位。
广州广一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
附件(本附件后必须付投标预算书)
投标报价书
致广州广一集团有限公司:
经考察现场和认真研究该工程招标公告、施工图纸和其他相关文件后,我司愿按本表中所填写的投标金额、工期和质量目标或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所修正、核实并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和质量目标承包广州市海区南洲路74号703房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任务。
在投标有效期内,我司所编制的投标文件始终对我司具有约束力,我司随时接受中标。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我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和贵单位的招标公告、其他相关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行为的合同之一。
我单位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的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开展投标活动。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附表
总投标报价(元) |
小写: |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 |
小写: |
工期 |
日历天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级别: 技术职称: |
投标单位(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