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州广一电子商务产业园监控维保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州广一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788号15号楼3楼
联系人:张工、林工 联系电话:020-89989002
三、招标单位:广州广一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788号15号楼3楼
联系人:张工、林工 联系电话:020-89989002
四、项目规模:按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派专业人员对整个园区监控系统包含前端控制部分(所有硬件设备)和存储、显示及中心控制部分(包含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定期检查,测试,保养,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招标内容:包含①对监控系统的全面排查;②定期上门巡检包括月检、季检、半年检等,及时修复和排除故障,分析运行情况并提供相关优化建议;③提供电话支持服务以及现场技术服务等;④确保所有视频清晰、各路视频信号正常、平台时间正确,能正常操作、系统正常、录像正常、机柜及设备整洁、时间准确、录像回放正常、硬盘正常等。
六、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3487.60元/年 (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七、服务期限:一年(12个月)。
八、定标办法:平均值评标法。
九、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788号15号楼3楼
十、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 8 月 13日至2019年 8 月19 日
十一、报名时间:2019年 8月 13日至2019年 8月21日(工作时间上午9: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30分至4:30)
十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业务范围应包含监控设备系统维护保养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十三、报名资料(即资格审查文件,下同)要求:
(一)报名资料目录(详见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人)证明书原件;
具法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注:授权委托证明书上的被委托人只能填写一人,填写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
十四、报名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全部原件资料装订在正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若未标明正、副本的,以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所在的报名资料为正本)。全部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带备原件核对,否则视为该项目无效(附有有效证明资料的除外)。
十五、报名资料按本公告第十三条款的顺序排列标明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在骑缝处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
十六、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须到场,并带备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
十七、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标时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有效性(详见附件2)。报名时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并介绍本项目概况。在投标报名截止时,投标申请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可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投标单位递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在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料有欺诈行为,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八、投标申请须将报名资料用自备的文件袋装好,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委托人姓名、委托人手机号码等。
十九、本公告在广一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网(网址:http://www.gyecp.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一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网站发布。
广州广一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
2019 年 8月 12 日
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广一电子商务产业园整体监控系统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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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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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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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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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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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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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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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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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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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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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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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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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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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注:
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2
不编制技术标书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广州广一电子商务产业园整体监控系统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序号 |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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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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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所附的《承诺函》或《经济投标书》或《标书编制人员名单》中的一项或几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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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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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的封面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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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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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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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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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报价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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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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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有效的年审记录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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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未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年审记录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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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未提供投标报价预算书或预算书总价与《经济投标书》总报价不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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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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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每一项目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